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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

发布时间:2024-06-29 02:23:24 文章来源:安博体育手机版登录教程 浏览数:151 次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桦甸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产金额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桦甸市夹皮沟镇污水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概况: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规模为400吨/日。污水处理厂占地3175平方米,MBR厂房建筑面积907.2㎡(地上)、污泥储池建筑面积12㎡(地下)、调节池、格栅池建筑面积147.4㎡(地下),新建污水收集管网4.66公里,新建智能型一体化预制泵站1座,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程项目施工及全过程监理服务。

  4.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2019年12月06日至2020年10月30日;共计330日历天。

  1.本项目一标段工程项目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

  一标段工程施工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也可一人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双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可查询,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二标段工程监理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监理能力。

  二标段工程监理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且不得监理其它在施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5. 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和【吉建招(2017)8号】文件要求。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案由:行贿)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7.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在我市参加投标,执行吉建管【2018】12号、吉建【2019】11号文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未登记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可以参加投标;入吉林市建筑企业按吉城建发【2017】71号文件到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表,否则投标无效。

  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 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时间:2019年10月30日至2019 年11月6日16时30分止。

  2 .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 2019年10月30日至2019 年11月6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1.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9 年11月26日9 时1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七楼707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做废标处理。

  4.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吉林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 标文件(资格审核检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开标期间必须携带 CA 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标书为主,纸质标书为辅。

  5 .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上的支持咨询联系电线。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提供投标保证金,一标段:27.9万元;二标段:7200元;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1)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松江东路7号501室)

  邮箱:地址:桦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桦甸市光明路10号,5楼)